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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休閒旅遊
媽媽去年生病往生後留下一台約十~十五年的機車我騎過一兩次發現會冒黑煙因為我後來在外縣市工作的關係所以只有兩三週會回家一次不常發動的機車也發動不了了機車行也不看好修理鼓勵我買新的也是因為我不常騎 怕花了數千元修理或是花大錢換新的擺著也是浪費
因為我比較重感情一點對我來說這台車就象徵我媽一樣所以我一直就是擺著沒有處理
但是車子如果不報廢又不騎每年還是要繳強制險或是稅金也是一筆費用
我聽說報廢有一千五 換電動機車可以多抵一點
但是我現在只有週一有空去監理所辦理車牌登記然後我就要到外縣市去了加上我還沒考慮好是純報廢就好還是要換台電動機車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辦了車牌報廢後車體不報廢放在家裡可以嗎(我確定車子壞了不會騎出去~只是還有點捨不得這台車~所以請不要跟我說沒牌照騎出去會被開單的問題)
那如果我車牌報廢後~隔了幾個月之後決定要把車體報廢或是換電動機車我又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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