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自然環境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自然環境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自然環境頭條新聞、相關分析與意見、照片等。 
Find Unique T-shirts

Explore the most popular t-shirts on Cafepress. Discover great designs celebrating anything you can think of.
From our sponsors
頭號海洋垃圾 免洗餐具已超越塑膠袋
Sep 30th 2013, 03:05

作者: 鄒敏惠 | 環境資訊中心 – 

本報2013年9月30日台北訊,鄒敏惠報導

荒野保護協會28日舉辦「愛上大海我的家‧2013國際淨灘行動」記者會,與全台14地近6000名淨灘志工連線,共同打擊海洋垃圾。根據該會淨灘資料顯示,2012年流浪到海邊的免洗餐具已成為頭號垃圾,數量超過塑膠袋!撿到的量足夠一個人用上28年;而廢棄塑膠袋加紙袋排起來,相當於334個黃色小鴨的高度。

記者會上,藝人艾力克斯父子檔也特別現身,化身為「綠超人」,和環保署長沈世宏、阿拉善SEE生態協會台灣分會長陳致遠、荒野理事長賴榮孝同台,共同支持淨灘行動。

「塑」要等多久?

荒野保護協會分析2009年至2012年的淨灘結果發現,免洗餐具(紙、塑膠、保麗龍製造之餐盒、餐具)的數量呈現爆炸性成長,已在2012年超越塑膠袋的數量,成為海洋廢棄物第一名。

海洋廢棄物中名列前茅的免洗餐和塑膠袋,是屬於低原料成本、高環境成本的廢棄物,因為回收再製的利潤太低(複合式原料製造、沾黏油水)而難以回收,最後散落在海洋和沙灘,不僅使原本美麗的海景髒亂無比,更變身為海洋生態的頭號殺手。許多鳥類和魚類誤食塑膠袋、魚鉤瓶蓋或塑膠拉環等垃圾,令人不忍卒睹。

分解一個塑膠袋需要20年的時間,保麗龍杯盤則是50年,而寶特瓶更是需要花上450年的時間才能分解。

現場更以趣味的方式展示以食品樣貌重新包裝過的海洋廢棄物,提供馬卡龍瓶蓋、海洋「塑」食套餐等聯想,提醒民眾無數的海洋動物正被逼迫吃下這些「垃圾食物」!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2012年的淨灘行動總共撿到28,130個免洗餐具,若以一個人每天三餐使用來計算,能夠用上28年。而若把撿到的15,039個塑膠袋和紙袋排列起來,以一個塑膠袋單面約20公分的長度來計算,總長度竟等同於334隻黃色小鴨的高度! 因為我們還會再回來!

特別現身支持淨灘行動的藝人艾力克斯也鼓勵父母帶小朋友到海邊玩時,可以隨時進行淨灘活動。他剛升小二的孩子Ryder,更是慎重其事地在現場展示他的「超人環保百寶袋」以及裡面的環保餐盒、環保杯和垃圾袋三樣法寶,要大家和他一起少用一次性塑膠製品,保護海洋生物。

艾力克斯表示他很重視機會教育,並利用機會把丟垃圾變成與孩子的遊戲。他說,當孩子開始喜歡撿垃圾時,這個習慣才算成功養成。每次到海灘玩的時候,艾力克斯都如此告訴Ryder:「看到垃圾要撿起來,因為我們還會再回來!」

沈世宏也對年輕世代懷抱希望。他表示,「淨灘已不再只是單日的號召行動,而是年輕人的志趣。」沈世宏也說明了政府的減塑行動:「我們推動的「清淨家園」計畫,截至8月底已經累計3700公噸的垃圾!」陳致遠則說,「希望阿拉善能發揮拋磚引玉的效果,帶動更多企業一起支持環境保育、生態保護的工作。」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Media files:
health0005b.120202183513.jpg (image/jpeg)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oassq 的頭像
    koassq

    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2014,進擊的巨人線上看,candy crush saga外掛,正妹寫真三圍

    koass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