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發生車禍,我為小客車駕駛,對方為大貨車駕駛,雙方在十字路口均為直行車發生車禍,大貨車的右前方撞及我駕駛座的門,我的車被撞離路口有十公尺之遠,對方車跑到對向車道翻覆,壓毀路旁民宅的圍牆,車上載滿的物品散落一地.
警察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1.對方為15噸大貨車:行經號誌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進入路口數計1車道,行動方向係直行車(左方車)
2.我為自小客車:行經無號誌路口,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進入路口數計1車道,行動狀態係直行車(右方車)
但現場圖我的路是寫"產業道路",對方的是OO路對方為雙向車道,總路寬10.4公尺(含2侧路肩各1.6);我的路寬則是6.5公尺.
1.由現場圖來看,別人(調解委員)都說我的是支線,對方為幹線,但警局的初判表卻寫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請問我該如何認定哪各是正確的呢?
2.現對方已花3000元送車禍鑑定委員會,我出席時該怎樣自白或如何替自己爭取權益呢?
3.我的車子目前還有貸款27萬,但修理費要35萬,聽人家說現階段車子都不要動,不能修,不能賣,怕後面有糾紛,請問是這樣嗎?因為目前車子是暫放原廠,但原廠說車子必須趕快處理,不能一直放在那,問我要不要結清車子貸款27萬,將撞毀的車子依殘值(12萬)賣掉,所以我真的可以在還沒得到賠償還沒開調解前就先處理車子嗎??
4.對方無體傷,我腦震盪,臉部多處玻璃碎片傷,左肩挫傷瘀青,左攜挫傷淤青並擦傷(診斷書內容)我知道我可以用刑法告他業務過失傷害或者一般過失傷害,但對方今天去講的時候,說車子損壞19萬多(民間車廠估價);另張估價單卻要68萬多(原廠車廠估價);對方是說因為我是到原廠去修,他們也是要以原廠去修,然後還說車子的營業損失也要向我求償,請問對方營業損失可以向我求償嗎?現在他們車子不修,也不是我要他們不去修理,如果拖個一年半載,那這段期間我真的必須要賠償他們營業上的損失嗎??
5.對方把賠償金額拉高,這樣是不是就算我的肇責較小(3成),我一樣還是要賠償他們錢呢??...我實在是沒有錢可以賠償他們,而且自己的車還要處理,雙方因為都只保強制險,所以延伸出那麼惱人的問題,我該怎麼辦呢?
6.調解委員是說等鑑定結果出來雙方再來進行調解比較妥當,警方那邊詢問意見也是,說等鑑定出來,調解不成,再來提告,這樣是正確的嗎?我需要先到法院去申請假扣押,以防對方脫產嗎??
問題很多,還請不吝賜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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