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李忠軒臺北五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薛凌一行今天前往博愛分案,考察預算執行情形,針對委員於考察過程中所提相關問題,國防部在總結檢討會中澄清說明,並表示將持續落實工程督管改進措施。
國防部指出,「博愛分案」基於提升行政效率,將散置於臺北地區聯參單位集中辦公,且未設置統帥辦公室;此外,該工程自民國86年起開始先期規劃作業,並辦理都巿計畫變更及都巿設計審議等程序,工程均依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區分建築、機電及空調三標案執行,於民國93年開工,原訂民國97年完工。
國防部表示,施工期間因配合檔案法及國防二法施行,需辦理內部辦公空間變更設計作業,又因原建築師突然病故,衍生窒礙,且受前機電廠商榮電公司履約能力不足,造成終止契約,延誤工期,後經積極排除,已完成機電重新招標,持續施工中;另針對榮電公司違約造成相關損失,已於民國102年4月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博愛分案」工程總預算原核定新臺幣133億餘元,執行期間因受國內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經檢討實際需求,調整至158億餘元。有關工程經費編列與執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針對整體期程延誤部分,業經監察院調查,國防部已完成人員疏責檢討,並積極策擬改進作法。
國防部表示,這項「博愛分案」工程採委專業建築師設計方式辦理,選用建材以堅固實用為原則,有關大樓中央大廳所採取挑高式設計,為支援軍禮迎賓活動需要。
國防部強調,目前忠勇及率真分案均已完工驗收,進駐使用,各項設施新穎、實用,有效提升官兵工作效率及教學品質。現階段尚有「博愛分案」施工中,主體建築結構已完成,整體進度約達8成,國防部已成立專案管制組進駐,全力督商履約及趲趕工進,俾依契約規定於民國103年7月完工。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為儘早發揮使用效益,規劃於程序合法、使用安全及指管系統暢通無虞的原則下,訂定民國103年10月搬遷目標,現正全力督商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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